机构职能
1.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,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,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查工作;
2.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,指导、监督全县依法行政工作,负责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及法律文书、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,承办各镇(街道)和县政府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;
3.统筹推进法治社会建设,指导、监督各乡镇(街道)、各部门“谁执法谁普法”的普法责任制落实,推进全民普法,指导、监督各乡镇(街道)、各部门、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;
4.统筹推进全县公共法律服务工作,规划、推进公共法律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,指导、监督全县法律援助、公证、律师管理工作;
5.指导全县社区矫正、全县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;
6.负责保障人民群众参与、促进、监督法治建设制度执行工作,指导人民调解、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;
7.负责本系统队伍建设、干部教育培训、思想政治工作;
8.承办县委、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