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设机构

来源:宜君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:2025-05-14 15:22

县司法局不设内设机构。

县司法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、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。

设内设科室,具体如下:

1.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股

负责人:郭海龙  电话:0919-8170815

负责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;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;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及办公室决定事项、工作部署和要求等;负责对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进行考核;办理县政府向市政府、县委、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有关事宜;负责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的法治督察工作;负责起草全面依法治县有关重要文件;负责处理县委依法治县办日常事务。

2.办公室

负责人:胡明明  电话:0919-8172900

负责局机关日常政务和事务服务管理工作;负责机关文电、会务、机要、档案、信息、保密、信访、政务公开和安全保卫等工作;负责监督检查机关工作制度落实,承担机关重要文稿、公文的起草、审核工作;承担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;指导、监督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;负责局机关及司法所财务、资产管理工作;负责机关意识形态、精神文明工作;负责本系统工会工作;负责本系统统计工作;负责本系统队伍建设、干部教育培训、思想政治工作;负责局机关党务、纪检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;负责本系统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;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、干部人事管理等相关人事工作;承担本系统警务管理、警务督察工作;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。

3.法制股

负责人:李雪  电话:0919-8172151

负责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及法律文书、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;承办各镇(街道)和县政府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;办理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;组织开展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;负责立法的协调工作;指导、监督全县依法行政工作;承担综合协调和指导监督行政执法工作,推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;指导、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;办理县政府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、审查以及行政赔偿工作;承办县政府行政案件应诉代理的组织协调工作;负责联系县政府法律顾问组工作;负责全县依法行政工作总体方案、规划、年底计划的拟定和组织实施工作;负责对全县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考核;办理县政府向县委、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有关事宜;协调处理部门之间在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实施中的矛盾和问题。承担全县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实施工作;负责县政府“放管服”改革措施的法制审核工作;指导行政裁决工作;承担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及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。

4.普法依法治理股

负责人:郭海龙  电话:0919-8170815

负责拟定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;指导、监督各乡镇(街道)、各部门“谁执法谁普法”的普法责任制落实,推进全民普法;指导、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;指导、监督各乡镇(街道)、各部门、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;组织普法考核验收工作;指导法治宣传报道;承担本部门、本系统对外宣传工作。

5.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

负责人:刘宁涛  电话:0919-8170813

负责保障人民群众参与、促进、监督法治建设制度执行工作;指导人民团体、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参与、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;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;指导人民调解、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;指导人民陪审员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;指导帮教安置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;指导监督人民调解员协会、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。

6.社区矫正管理股

负责人:刘宁涛  电话:0919-8170813

指导全县社区矫正、全县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;研究制定全县社区矫正、帮教安置工作规划、相关政策和工作制度;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、帮教安置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;指导、监督对社区矫正、帮教安置对象的刑罚执行、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;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、帮教安置工作;对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及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、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进行监督。

7.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

负责人:杨晓玲  电话:0919-8172151

负责规划、推进公共法律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;负责指导、监督全县法律援助、公证、律师管理工作;指导、监督法律援助、公证、律师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;指导、监督村居法律顾问工作;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。